地理標志&地理標志產品的定義及價值
地理標志(Geographical Indication,簡稱GI)是指用于標識產品來源于特定地理區(qū)域的標志[1]。地理標志產品則是指產自特定地域,所具有的質量、聲譽或者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于該產地的自然因素、人文因素的產品。地理標志產品包括:
(一)來自本地區(qū)的種植、養(yǎng)殖產品;
(二)原材料全部來自本地區(qū)或者部分來自其他地區(qū),并在本地區(qū)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[2]。
簡單而言,地理標志的價值在于:
(一)有助于消費者識別具有地域特色的產品。例如,黃圃臘味指的是在中山市黃圃鎮(zhèn)范圍內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臘腸、臘肉、臘魚、臘鴨等產品。其他地區(qū)即便按相同方式生產了相同的產品,也不得使用該名稱。
(二)為產品提升市場認可度和經濟價值。地理標志產品一般具有嚴格的產品標準或管理規(guī)范,其申請過程經歷了嚴格的質量檢測,并有相關的主管部門層層把關,因此地理標志產品往往在市場上享有更高的認可度和經濟價值,為生產者帶來更加豐厚的收益。
(三)促進傳統(tǒng)文化傳承。一部分地理標志產品蘊藏著與之相關的傳統(tǒng)文化和手工藝。通過地理標志加以保護,可以傳承和弘揚這些文化元素,防止它們在商業(yè)化進程中因不當行為而消亡。這不僅有助于維護文化多樣性,還能促進文化的交流。
哪些主體可以使用地理標志?[3]
(一)經公告核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生產者;
(二)經公告地理標志已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注冊人的集體成員;
(三)經公告?zhèn)浒傅囊炎鳛樽C明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的被許可人;
(四)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的其他使用人。
附:中山地理標志培育產品全家福

資料來源:
[1]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.地理標志的概念和特征.(2021-08-26).
https://sbj.cnipa.gov.cn/sbj/jtzmsb/202108/t20210826_946.html
[2] 國家知識產權局.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:國家知識產權局令 第80號.(2023-12-29).
https://www.gov.cn/gongbao/2024/issue_11226/202403/content_6940042.html
[3] 國家知識產權局.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(試行):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三五四號.(2020-04-03).
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0/4/7/art_74_11637.html
◆編輯:吳玉珍◆二審:鄭沛鋒◆三審:周亞平